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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成教基教处宣传稿件审核制度

 

成教基教处宣传稿件审核制度

 

为贯彻落实学校宣传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结合成教处基教处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报道校领导参加活动的稿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审定。

二、报道所属单位重要活动稿件,由处长审核,在原稿件上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报道。

三、报道突发事件的稿件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审定。

四、向校外新闻媒体报送的稿件,在发稿之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

五、撰稿人和审核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大局意识,在保证新闻事实准确的基础上,重视稿件质量和宣传效果,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六、建立稿件专门档案,做好稿件归档工作。

七、本制度自2017年4月1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