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及其必备的道德品质的总和。用于调节教育敎学过程中教师与他人、教师与集体、教师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为了让全体教师更加明了自己的职业道德,10月18日中午,青大幼儿园开展了集体学习活动。


通过学习,老师们更加明确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基本理念,即——师德为先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依法执教。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大家也保证会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眼中有光的幼儿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