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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成教基教处工作职责

机构设置

成教基教处设置处长、副处长各一人,下设继续教育科、基础教育科、综合办公室三个科级处室。

成教处工作职责

1.负责我校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青海省有关继续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3.负责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设置、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并负责教育部相应平台管理;

4.负责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及时制定招生方案、发布相关公告,做好招生组织、计划调剂等工作;

5.负责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毕业生资格、学士学位授予的审核工作,并负责教育部相应平台管理;

6.加强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负责学历继续教育学期初和中期教学检查;

7.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学校各院系(部)举办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按照全过程管理有关要求,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实行项目逐项审核制、整体性评价及反馈等制度。

8.负责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沟通对接等工作,组织开展自学考试6个专业的命题、实践环节、论文答辩、阅卷等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教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基础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管理工作;

2.做好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组织基础教育教学竞赛等活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4.负责附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人员的工资审批发放工作;

5.完成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联系沟通、材料资料起草上报、检查督导等工作。